贝帅抗议成都小伙

〖2004-8-13 17:3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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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成都商报消息:
  
    
    “我的全名是Daivd Beckham,中文译名是大卫·贝克汉姆,1975年5月2日生于伦敦雷顿斯通,身高1.83米,现效力于皇家马德里俱乐部……为维护我本人的合法权益,恳求有关部门作出公正的裁决,以保护我的正当权利。”上周末,一封有贝帅亲笔签名、发自英国的《商标异议申请书》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转到了成都小伙黄露波的手中。是什么事情让贝帅如此大动干戈呢?昨日,黄露波向记者披露了事情的缘由。

    奇想 注册“Beckham”商标

    黄露波27岁,郫县犀浦镇人,现在四川一家饮料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据黄露波介绍,他在从事销售的工作中认识到商标可以作为一种投资。“如果我能注册成功,到时候请贝克汉姆本人打广告,这样就可以把这个品牌做大了。”随后,他向商标局提出了申请,并终于在2003年2月等来国家商标总局的受理回复。“2004年1月,商标局终于在《商标公告》上进行了公告,这也预示着我申请的商标获得了国家商标局的初步审定。”黄露波说。黄露波透露,他也是一名超级足球迷,对大卫·贝克汉姆更是崇敬,“但我并不想借他的名来投机取巧”。

    不巧 商标引来大卫抗议

    而就在本月8日,他接到了贝克汉姆亲笔签名的、厚达200多页的《商标异议申请书》,贝克汉姆对黄露波欲注册“ Beckham”商标提出了严重异议,并要求中国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定该商标时不予支持。       

    贝克汉姆称,他对刊登在中国《商标公告》上的“Beckham”商标很有异议。他称:“我的姓名已作为商标获得了广泛注册,包括欧共体商标注册。而被异议人(指黄露波)未经我的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与我的姓名极其近似的文字作为商标进行商业活动,属于利用他人在先权利以及知名声誉非法牟利的行为。为维护我本人的合法权益,恳求有关部门作出公正的裁决,以保护我的正当权利。”

    求助 邀律师和贝帅较量

    事到如今,黄露波不得不和这位世界顶级的足球明星较上劲了,目前他正在准备材料,以对贝克汉姆的异议书提出答辩。同时,他希望能得到成都律师界的帮助和支持。“如果商标局裁定我输了,我还想和他(指贝克汉姆)对簿公堂呢!”
  
    对话贝帅代理人

    大卫·贝克汉姆目前已委托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帮助他在中国处理这起商标纠纷。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其代理人之一李燕女士。

    记者:大卫·贝克汉姆是如何知道“Beckham”已经在中国被申请注册商标的?

    李燕:从商标局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上知道的。

    记者:大卫·贝克汉姆称自己的名字在欧共体注册了多个商标,这些商标在中国受保护吗?

    李燕:肯定不受保护,他列举这个事实的目的是证明自己的姓名已经作为商标获得广泛的注册。

专家观点:
注册有望获通过

    陈奇伟(四川工商局商标分局局长):获得通过的可能性还是很大,因为《商标法》中关于姓名能不能作为商标没有禁止性规定,贝克汉姆以侵犯其姓名权提出异议,但黄露波申请注册的是他的姓,以此来说侵犯其姓名权有点牵强,因为这个姓在英国应该很普遍。

    曹明江(四川超跃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是《巴黎公约》和《马德里条约》的成员国,按照约定,如果贝克汉姆在其中任何一成员国注册其商标,都享有半年在中国的优先申请权,在这半年期间,其他个人和企业申请注册其商标都得不到保护,但超过这个时限,其他个人和企业申请其商标将得到保护。黄露波申请的商标是否能得到保护,还要看贝克汉姆过去申请的商标是否还在其优先申请时间内。

抢注“名人” 你怎么看?

    因为载人航天飞行的成功,“杨利伟”成为注册商标;连美国总统布什的名字也被申请注册……商标抢注正成为一种“时尚”。就“名人”姓名接连被抢注商标这一热点话题,法律界、企业界以及普通老百姓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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