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鞋上“三杠”侵权案阿迪达斯胜诉

〖2009-11-2 16:3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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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新闻晨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黄河
 

    
    现在运动鞋鞋帮上的“三条杠”,究竟是国际运动品牌的注册商标,还是普通的鞋类装饰件?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看似简单的知识产权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自称无意侵权的“万达奴”经销商和厂家,因销售了带有红色“三条杠”标识的运动鞋被判败诉。

  今年3月初,“阿迪达斯”委托有关机构,对本市部分运动鞋销售商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后向法院起诉“万达奴”的经销商和厂家,指责其产销的运动鞋使用了“阿迪达斯”所专享的注册商标“三条杠”,并提出50万元的侵权索赔。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三条杠”是“阿迪达斯”在中国注册的受保护商标,已在消费者中建立了较高知名度。经比对,“万达奴”运动鞋上出现的“三条杠”,与“阿迪达斯”所注册的图形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可认定为相同。因此,百路驰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而众联公司作为体育用品的经营者,未能证明其在销售中,对相关商品在商标使用方面的规范性,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主观过错明显,也构成侵权。

  上海市二中院最终酌定判决,由众联公司、百路驰公司分别向“阿迪达斯”公司赔偿2万元和10万元,并在媒体上刊登侵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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