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黄尾起诉加州野马葡萄酒侵犯商标权

〖2009-8-17 17:4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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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葡萄酒信息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潇湘
 

    
    澳洲黄尾生产商Casella目前正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将加州野马葡萄酒公司(Bronco)告上法庭。

  Casella宣称,野马公司在最近发布的超低档“三美元葡萄酒” Down Under酒标名称上使用了方括号,此举侵犯了yellow tail(黄尾)的商标权。上周四,诉状已经提交曼哈顿法庭。

  加州野马葡萄酒一直以1.99美元的Charles Shaw品牌,即“两美元葡萄酒”闻名,今年七月,最新推出了Down Under品牌,零售价为2.99美元。

  Down Under的生产模式与 “两美元”葡萄酒相同,都是以极低的价格——约每升40美分,采购澳洲过剩葡萄库存,生产“超值葡萄酒”。相对而言,2008-09年度,澳洲葡萄酒出口均价为3.11美元/升。

  野马葡萄酒总裁佛雷德·佛朗兹称,新推出的产品主要针对澳洲黄尾,澳洲黄尾每瓶零售价约6美元,价格过高,在美年销量达860万箱。

  近日,Casella公司发布了简短声明,认为“有必要采取措施,保护黄尾品牌在美国的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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