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夏新:夏新商标或折价偿债

〖2009-8-13 9:06: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证券时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阿丙
 


  因未能偿还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欠款8810万元,ST夏新“amoi夏新”商标可能被折价偿债或强制拍卖。

  公告称,ST夏新已于2009年8月4日与中国电子就相关债务达成调解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应于2009年8月5日前偿还中国电子共计8810万元,若未在期限内还款,中国电子有权依法对公司的“amoi夏新”整体商标的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商标的价款优先受偿,并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受理费用共计28.30万元也将由ST夏新承担。

  2008年,中国电子与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工行对ST夏新提供的融资进行担保,ST夏新将“amoi夏新”整体商标质押给中国电子,作为对该合同的质押反担保。随后ST夏新向工商银行借款共计881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2009年3月,因ST夏新不能按期偿还债务,由中国电子作为保证人代偿了这笔债务。因ST夏新至今无法向中国电子偿还该笔代偿款,中国电子向厦门中院提起了诉讼。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