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佛茶”日前正式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普陀佛茶”证明商标注册始于2005年,但是在2008年的商标注册公告期内被提出异义,通过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异义答辩,终于在2009年通过注册,这是继“普陀水仙”之后,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成功注册的第二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根据核准,“普陀佛茶”证明商标的权利主体为舟山市普陀区茶业行业协会,受地理标志证明保护的生产地域则涵盖了普陀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诸海岛。“普陀佛茶”始栽于1000多年前的唐代,海岛独特的自然环境使得茶叶色泽翠绿,香气馥郁,甘醇爽口,享誉海内外。
本次“普陀佛茶”以证明商标的形式成功注册,确立了“普陀佛茶”品牌使用的专属性,为全面提升佛茶品质、弘扬佛茶文化,推进普陀佛茶产业发展提供了最好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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