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擅用本田商标被查处
〖2009-7-29 8:2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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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京华时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北京市朝阳工商28日透露,因擅自使用“本田”、“HONDA”商标做招牌,城环城汽配城40余家店铺被集中查处。 
    上周末,接到相关权利人的举报后,北京市朝阳工商分局十八里店工商所对北京城环城汽配城进行了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发现,一些店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本田”、“HONDA”等商标作为店面宣传标识。当天,执法人员责令这些店铺将这些标识全部撕下,并对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 
    据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人士介绍,“HONDA”、“本田”是本田公司在中国地区的合法注册商标,本田公司的纯正汽车零部件只向4S店销售,在汽配市场里销售的标有“HONDA”字样的产品多数是涉嫌假冒的零部件。这些店用“本田”、“HONDA”做招牌,会误导消费者。(记者 袁国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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