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益佳”紧挨“美宜佳”都说很受伤(图)

〖2009-6-16 19:5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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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抢我生意,我就把你山寨了!》网友“摄狼不色”日前以此为题发图,称看到一个毗邻“美宜佳”的“美益佳”,两家便利店从外观到名字都很相似,并称美益佳老板是因美宜佳来抢生意才把自己的店改装成那样。记者昨日(15日)调查获悉,两家便利店并未就此事进行过交涉,而美宜佳公司表示,目前在惠州发现的山寨版美宜佳已有五六间。

  报料:生意被抢 改装山寨

  6月4日,这张图片出现在东江网上,发帖人“摄狼不色”还写道:“老板说他在这个地方开了10年店了,美宜佳过来抢生意,他就把自己店的装修给改了。”

  6月7日,图片被转帖到西子湖畔论坛,很快引来几十个跟帖,“牛”和“雷”是网友们最大的感慨。有的网友认为这是两家老板在斗智,也有不少网友为这家山寨版美宜佳捏了把汗,认为它可能因侵权而惹祸上身。

  昨日,记者调查发现,这两家便利店位于惠城区横江一路,紧挨着。乍一看,两家店招牌的外观相似度很高,均为红底白字,并有类似小屋的标志,仔细一看,一家叫“美宜佳”,一家为“美益佳便利店”。据介绍,这两家便利店租的是同一个房东的房子,中间隔开,面积也差不多,接近20平方米。

  美宜佳:可能看我生意好吧

  美宜佳便利店陈老板表示,他去年6月加盟美宜佳,并租下了现在的店面。今年3月份,突然发现隔壁的杂货铺改名了,从外观到名字都改得和美宜佳很像,“可能是看我们生意好吧!”

  陈老板表示,杂货铺改名后影响了他的生意,以前一天能有400多个顾客,现在也就300来个。“乍一看很像,好多顾客都以为是开多了一家,还有顾客打电话问我是不是把中间打通了。”记者随机采访一位前来购物的市民,他表示:“没注意,以为是同一家店。”陈老板说不知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也并未和美益佳交涉过。

  美宜佳惠州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其他城市包括总部东莞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而目前就惠州区域来说,山寨版美宜佳已发现五六间,有的是店名中间换了次序,或者同音不同字,但招牌的颜色、设计等都很相似,他表示这种行为对美宜佳品牌形象影响较大,公司对此很头痛,“很多消费者都知道美宜佳,不仔细观察就容易认错。对于这样的情况,如果发现,公司会向工商局报告,但是要告对方侵权,需搜集对方营业执照等证据,比较难操作。”

  美益佳:顺利注册证明合法

  美益佳便利店温老板则反复向记者表示,绝对不是故意仿冒,“我们是‘美益佳’,差一个字的,在工商注册了的,都可以注册到,证明没有违法啊!”她告诉记者,改名之前的美益佳叫做“鸿昌兴”便利店,1998年就开业了,是自己和老伴经营10多年的老店,去年装修后才想到要把名字改一改。当记者询问是不是今年3月改的名时,温老板表示具体时间忘记了。

  温老板告诉记者,以前隔壁是个洗衣店,美宜佳落户以来,她家的生意受到很大影响。“我们两公婆都在这里10多年了,养家糊口的事情,叫我们怎么办,总不能把店打掉吧!”

  律师说法

  误导消费者已涉嫌侵权

  广东指针律师事务所胡文军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我国的商标分为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两种,而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则要比普通商标严厉很多,不仅是商标外形上相同才构成侵权,只要是外形相似、能误导消费者的,都已构成了侵权行为。“美益佳便利店”的这种行为如果足以误导消费者,则有侵权之嫌。

  他表示,对于这种行为的处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商标合法注册人的态度,如果注册人认为自己的权益确实受到侵害了,可以向工商部门提出控告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记者 朱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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