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罗东川:域名争议存在法律真空

〖2009-6-4 18:1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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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DoNews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6月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罗东川表示,目前并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域名纠纷,多是依据《民法规则》、《合同法》等规定来解决,是否需要专门立法尚无定论。

  罗东川表示,从法律角度看,域名领域有两个显著的特点。首先,域名纠纷通过法院解决的并不多,从近一年案件审理情况来看,涉及国外知名公司、驰名商标、不正当竞争的诉讼案较多。其次,域名领域并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只能依靠现有法律,如《民法规则》、《合同法》等是目前解决域名民事权利争议的法律。

  罗东川认为,域名领域是否进行专门立法尚无定论,需要立法机构探讨其必要性。

  6月4日,CNNIC信息中心副主任刘志江表示,该中心已经建立起民间域名解决机制,在40天内提供争议裁定,目前已经有1300个域名纠纷得到快速解决。(记者 肖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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