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出现首例著名商标质押贷款

〖2009-6-4 13:2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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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潇湘
 


    江苏省淮安市恒晟米业有限公司4日和淮安市楚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举行签约仪式,将通过质押公司的著名商标专用权获得200万元贷款。据悉,这是江苏首例公开披露的利用著名商标评估价值而产生的质押信贷。

    记者从签约仪式上获悉,淮安市恒晟米业有限公司注册的“苏王”商标曾于2003年、2006年连续被江苏省工商局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其产品分别获得国家有机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并多次在中国稻米博览会上被评为优质产品和名牌产品。经江苏新华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苏王”商标价值708万元,当地信用社按照授信额占商标价值近30%给予200万元质押信贷。

    淮安市楚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关负责人表示,利用商标等无形资产形成的质押贷款,是根据《物权法》《公司法》《担保证》《商业银行法》《商标法》《合同法》和《贷款通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操作的,是一种新的信贷模式,也是解决企业资金困难的有效渠道。楚州区工商局长王京华表示,这种质押贷款对于企业开拓融资渠道渡难关,争创品牌,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记者从质押贷款合同文本中得知,商标合法持有人在商标质押期间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如果到期不能履行还贷合同,金融部门有权将质押商标进行拍卖或变卖。(凌军辉 刘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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