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首起网络域名侵权案有结果

〖2004-7-23 13:4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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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首起网络域名侵权案有结果---抢注“贝拉维拉”域名被判注销。

   苏州市首起网络域名侵权案近日有了结果,苏州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常熟市的杨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注销www.bellvilles.com域名,同时驳回原告上海贝拉维拉制衣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桩堪称离奇的网络域名侵权案在今年4月26日首次开庭,原被告双方围绕杨某是否是本案唯一合格被告,商标权、名誉权保护是否及于网络域名,被告是否属于恶意抢注等问题分歧较大。原告认为,被告在注册了该域名后,并没有实际使用,而是多次与原告联系,要求以6万元的价格,将该域名转让给原告。贝拉维拉公司认为对方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 

   而被告杨某的丈夫兼代理人李某声称,1997年,他开始关注域名的注册,最多时候注册了6万个各类域名。他感到中国在域名注册上很吃亏,很多知名企业的商号都被外国人抢先注册了国际网络域名,后来国内很多企业只能不惜重金买回来。因而自己注册网络域名的初始动因只为“善意保护”,当时他选了一大批好记的、有发展的名字申请了域名,其中不乏现在已经“做大”的企业,为此他也花费颇巨。注册了域名后,他就和对方企业“商量合作事宜”,可以帮企业制作网站、委托管理,事后根据企业业绩提成;也可以一次性卖出域名;如果对方都不同意,那就考虑免费赠送或者放弃。他说国际域名是允许个人投资的,现在原告想不出分文要回域名没有道理。 

   鉴于本案涉及法律复杂,专业性很强,而且关涉网络这样即时变换的载体,中院合议庭多次讨论并吸取了该院民三庭“法庭之友”的有关建议后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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