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风波后 千年“湘莲”期盼拥有“身份证”
〖2009-4-26 14:2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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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星辰在线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作为莲城湘潭的一大支柱产业,几年前,湘莲曾遭遇商标“抢注”风波,后虽经努力捍卫了自己的品牌,但它至今仍缺少一张“身份证”。记者今日从湘潭市知识产权局获悉,日前,国家商标局正式受理了“湘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如获通过,千年湘莲将拥有一张抗击各类不正当竞争的“王牌”。 
    千年“湘莲”遭抢注 
湘潭系湘莲的原产地,有着1000多年的种莲历史。1995年“中国首届特产之乡”命名大会上,湘潭县被命名为“中国湘莲之乡”。目前,湘潭县湘莲种植面积已经发展到10多万亩,从事湘莲的企业有50多家,年销售量8~10万吨,销售额10亿元左右,产品辐射到全国并远销东南亚、欧美多个国家。湘潭也被外贸部确定为“湘莲出口基地”和全国最大的莲子集散地。 
然而,因商标保护意识不强,2003年,“湘莲”商标被福建文鑫莲业食品有限公司抢注,“这使湘潭这一具有千余年历史的品牌遭受巨大损失。”湘潭县湘莲协会负责人表示,2006年,湘潭县湘莲产业因此遭受经济损失2000万元。 
    “恶意”抢注被撤销 
为此,湘潭打响了一场“湘莲”保卫战,经过几年努力终于取得实质性进展。去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撤销福建文鑫莲业食品有限公司抢注的“湘莲”商标。 
商标委认为,福建文鑫公司在申请注册商标前,早已与湖南湘潭的厂商就湘莲购销有业务往来,明知“湘莲”为莲子商品的地理标志,仍将其注册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以外的商标,容易导致公众对商标产生误认,涉嫌“恶意抢注”,故此作出撤销裁定。 
    地理标志申请获受理 
通过注册证明商标对优质、特色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是国际上通行的保护地理标志的一种主要方式,有利于促进特色农业的发展,也是合理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的现实要求。湘莲协会负责人表示,“湘莲”如能通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审批,将拥有一张足以证明其“出生身份”的权威证明。□小资料 
我国莲子以湖南省湘潭县产的湘莲,福建建宁县产的建莲,浙江武义县宣平产的宣莲最为著名,被称为中国的3大莲子。其中又以湘莲为最有特色,历来作为进贡朝廷的珍品,故又称“贡莲”,被誉为“中国第一莲子”。“湘莲”一词,在目前所见的书中,最早见于南朝江淹《莲华赋》:“著缥菱兮出波,揽湘莲兮映渚。迎佳人兮北燕,送上宫兮南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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