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印发《通知》切实保护蓝带商标专用权

〖2009-4-16 23:0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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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工商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日前发出《关于保护蓝带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采取措施,切实保护蓝带商标专用权。

  《通知》要求有关省市工商局对于在啤酒商品上使用与第559292号pabst BIue Ribbon及图、第559293号B及图、第559294号蓝带BIue Ribbon及图和第1349300号蓝带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及图形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对于突出使用含有蓝带字样企业名称,易造成混淆、误认的,依法予以处理。

  据了解,上述商标是美国柏斯特啤酒公司的注册商标,已由美国柏斯特啤酒公司授权许可肇庆蓝带啤酒有限公司使用,其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市场上出现的侵犯美国柏斯特啤酒公司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啤酒商品上使用蓝带、美国蓝带、pabst BIue Ribbon及图等和权利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字样或图形,二是在啤酒商品上突出和放大使用蓝带原厂出品、美国蓝带集团有限公司、美国蓝带香港有限公司监制、美国蓝带集团(亚太)有限公司监制、美国蓝带啤酒公司、美国蓝带集团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蓝带集团等字样。(鞠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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