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修改授权商标会侵权

〖2008-12-23 11:1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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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义乌商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黄河
 


    近日,浙江省义乌市工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苏溪某服装厂生产的标有“香港·皮尔卡丹服饰有限公司(监制)”字样的棉衬衫涉嫌侵权。

    工商执法人员前往该企业调查后获悉,该企业持有香港注册的皮尔卡丹服饰有限公司的商标授权许可,但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擅自修改了获得授权的商标,将授权商标中与世界知名品牌“皮尔卡丹”商标相似的部分突出使用,并在包装盒的显著位置印制“香港·皮尔卡丹服饰有限公司(监制)”字样,使消费者误以为是“皮尔卡丹”商标的产品。该企业的行为已对“皮尔卡丹”商标构成侵权,执法人员当场对涉嫌侵权的衬衫予以查扣处理。

    据企业负责人蒋某供认,在他生产此类衬衫期间,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曾两次上门要求他到工商机关备案所生产的衬衫商标,然而蒋某自以为握有商标的使用授权书,对工商部门的提醒置若罔闻。

    义北工商所一位执法人员说,目前他们辖区内拥有各类服装厂1100多家,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服装厂家从事商标授权生产。由于一些企业主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认识比较缺乏,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经常发生商标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该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生产厂家,在使用授权商标的时候,最好到当地工商机关进行商标备案,并咨询规范的商标使用办法,以免在无意间构成侵权。(通讯员何江 金其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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