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啤酒商标注册违反商标法
〖2004-6-30 20:1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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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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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网消息:
在国台办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说台酒公司要求大陆方面给予符合国民待遇的平等原则,甚至不排除诉诸世贸组织,请问国台办对此有何评论。
李维一对此表示,当前大陆的市场对台湾的企业和台湾商品是全面开放的,但是台湾当局至今依然设置重重的障碍,阻止大陆的商品、特别是大陆许多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的优秀产品在台湾销售。至今大陆的企业不能在台湾进行投资,也不能设立必要的商务机构。这又哪里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则?台湾方面对这样的说法应该感到理亏。
关于台酒的问题,李维一指出,台酒公司向大陆方面提出在大陆申请台湾啤酒商标注册,有关主管机构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理。因为申请注册的商标名称违反了商标法当中的有关规定,就是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能作为商标使用。所以依法驳回了台酒公司的注册申请。如果台酒公司对于这样的决定持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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