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康15年商标官司终了结 品牌价值从50亿到1亿
〖2004-6-29 21:1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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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报消息:
今天,历时15年的“杜康”商标案终于有了结果——北京市高院今天做出终审判决,判决撤消了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批准的汝阳杜康注册的三个与“杜康”密切关联的商标,判定河南伊川杜康酒厂胜诉。
最早研制生产杜康酒的伊川杜康酒厂从1972年便开始研制生产杜康酒,与之相邻的汝阳县也于1975年筹建汝阳酒厂。1981年,伊川杜康酒厂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杜康及图”商标。由于历史原因,汝阳酒厂也取得了“杜康”商标的使用权。到了1989年8月,汝阳酒厂未经伊川杜康酒厂授权,私自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杜康村及图”、“杜康泉及图”、“杜康河及图”3份商标,并于1995年7月最终获得批准注册。对此提出异议的伊川酒厂向国家商评委申请复审,却没有得到支持。2003年7月,国家商评委核准了被异议的3份商标注册。伊川杜康酒业有限公司遂将国家商评委推上被告席。北京市一中院于去年12月18日判决撤消国家商评委的裁定,认定汝阳杜康酒厂注册的3份商标侵权。
国家商评委及第三人汝阳杜康酒厂不服一审判决,于今年初向北京市高法提出上诉。高院认为引起争议的“杜康泉及图”、“杜康村及图”、“杜康河及图”3份商标,虽然在“杜康”后面增加了“泉”、“村”、“河”等字,图形也有变化,但因一般消费者对“杜康”的认识已极为熟悉,故增加的文字可能引起消费者联想为“杜康及图”商品的系列产品。同时,虽然商标图形有变化,但这3份争议商标的主要部分也是“杜康”二字,所以伊川的“杜康”商标和汝阳的3份商标构成近似商标的事实清楚,由此做出判决。
历时15年的商标之争,让杜康这个知名品牌的价值大幅缩水。伊川杜康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更申:做过评估,杜康品牌价值50亿,由于几家竞争,现在也就1亿。刘更申表示,目前几家共同使用杜康商标的企业应联合起来,合理延续使用杜康品牌,提高杜康在市场的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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