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布厂”商标终有归属
〖2008-8-11 11:3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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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湖州晚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布厂月饼”这块牌子今后不能随便打了。昨天(10日)上午,湖城得月楼糕点坊“布厂月饼”的创始人沈沛堂小心翼翼地拿出由国家商标总局刚下发的“布厂”商标注册证,经过近三年的申请,他终于成为“布厂”商标的合法主人。
    三年前,浙江湖州晚报独家披露了创始于上世纪80年代的“布厂月饼”在湖城遭遇到处克隆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随后对此进行连续跟踪报道,“布厂月饼”创始人沈沛堂随后也正式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注册“布厂”商标。经过近3年的考察审定期,国家商标总局于近日下发核准商标注册证书。昨天,记者在这份商标注册证上看到,注册人为吴兴得月楼糕点坊,所注册商标“布厂”使用商品涉及月饼、饼干、面包、粽子、八宝饭、元宵等8类食品。“今后准备多开几家布厂月饼连锁店,开发更多的新产品,将这块牌子打响。”沈沛堂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了颇多期许。据介绍,目前沈沛堂的“布厂月饼”在我市已有了10多个经销点,即使现在处于月饼销售淡季,仅得月楼糕点坊一天的销量就有600多只。自拿到商标注册证后,他就制作了十多块大的“布厂”商标注册牌,准备放在各个经销点上,以方便顾客“验明正身”。
    记者从市工商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家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已注册商标用于商业用途,因此今后其他商家打“布厂”旗号生产销售月饼、饼干等产品的都属于侵权行为,商标所有者可追究其法律责任。据了解,三年前,湖城范围打“布厂月饼”牌子的商家最多时有十多家,而自沈沛堂成功注册后,其他商家就不能再随便打“布厂”牌卖月饼了。(王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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