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两“荣华”月饼再度开打

〖2008-7-24 14:4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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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广州日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为了争夺“荣华”月饼注册商标,粤港两家月饼厂家的官司正打得如火如荼(详见本网今年6月17日报道《谁更合法?注册“荣华”PK未注册“荣华”》)。“荣华”注册商标持有人顺德“荣华”声称,已掌握确切证据表明香港“荣华”故意“采取恶意诉讼的手段,通过司法认定取得未注册驰名商标权”。记者昨天(23日)从广东高院得到证实:顺德“荣华”已于近日将相关证据材料提交法庭。

    法院:香港荣华是“未注册驰名商标”

    2006年10月16日,香港“荣华”在东莞市中级法院起诉中山市今明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中山今明”)、广州市好又多(天利)百货商业有限公司世博分公司、广州市好又多(天利)百货商业有限公司(下称“好又多公司”),并追加顺德“荣华“为第三人。

    2007年9月6日东莞中院一审判决,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中山今明”向香港“荣华”支付10万元的赔偿金。同时判决认定香港“荣华”使用的“荣华”商标为未注册驰名商标,顺德“荣华”不得直接在月饼产品上使用与香港“荣华”相同或相近似的“荣华”商标。顺德“荣华”不服,向高院提起上诉。

    今年6月16日,粤港两家月饼厂家的商标权官司在广东高院开庭,庭审中,香港“荣华”出具东莞中院的生效判决书,称其使用的“荣华”商标已经被认定为“未注册驰名商标”。

    顺德荣华:香港荣华恶意分拆案件

    顺德“荣华”提交给广东高院的补充证据材料说,香港“荣华”起诉“中山今明”的同时,还起诉了中山超威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中山超威”),也是要求法院认定其使用的“荣华”商标为“未注册驰名商标”,且同在2006年10月11日取得两个案件的公证书,同在2006年10月16日提起两案诉讼。两个案件的办案法官也相同。不同的是,香港“荣华”在“中山超威”案中没有追加顺德“荣华”作为第三人。

    2007年9月20日,东莞中院一审判决“中山超威”侵权成立,并判令“中山超威”向香港“荣华”支付20000元的赔偿金。同时认定香港“荣华”使用的荣华商标为“未注册驰名商标”。同年9月25日,香港“荣华”再向东莞中院起诉“好又多公司”、顺德“荣华”。

    顺德“荣华”的法务部负责人韩丽茹说,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中山今明”和 “中山超威”两案应合并成一案审理。她甚至认为,香港“荣华”是恶意将诉讼标的完全相同的一个案件分拆为两个案件审理,最终获得了“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

    爆料:港荣华给100万元要对方不上诉

    顺德荣华称,“中山今明”案和 “中山超威”案是在同日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的,且审理两案的法官是相同的人。“审案法官如何分身在同一天同时审理两个案子?”

    顺德“荣华”提供给广东高院的证据说,此前香港“荣华”为取得生效的“中山今明”判决,一审判决后,曾四次派相关人员亲赴“中山今明”协商,要求“中山今明”不要提起上诉,如果“中山今明”不上诉,将不需要“中山今明”支付法院判决的任何赔偿费用,且再给“中山今明”100万元。对“中山超威”案,香港“荣华”采用相同的手段。

    粤港“荣华”月饼商标大战

    1983年顺德“荣华”开始生产商标为“荣华”的月饼,后来取得了1990年11月10日核准注册的荣华注册商标。

    香港“荣华”于1980年末开始进军大陆市场。1991年,其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荣华”商标,但国家商标局驳回其申请。

    2000年5月31日,香港“荣华”以顺德“荣华”的“荣华”商标注册申请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注册为由,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维持原判。

    香港“荣华”将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了北京市中级法院。北京市中院一审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香港“荣华”不服,上诉至北京高院。2008年5月13日,北京高院终审维持原判。(林霞虹 刘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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