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10万 麦克美高被诉侵权喊冤
〖2008-7-10 8:1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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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半岛都市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骞之
    自称从麦克美高文具连锁店买的两支英雄牌钢笔是假的,近日,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将青岛麦克美高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克美高)告上法庭,以对方侵犯其商标专有权为由索赔10万余元。昨日(9日)上午,青岛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麦克美高公司对原告所称的冒牌钢笔的来历存有疑问,并认为自己有合法的购货渠道构不成侵权。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法院主持的调解。 
    2007年3月12日,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在青岛市延安路麦克美高文具连锁店内购买了两支不同型号的“英雄”钢笔,随后将两支钢笔送到上海鉴定,结果证明是假冒品。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将青岛麦克美高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销售假冒英雄笔并赔偿10万元的侵权费和4000余元的鉴定费等费用。 
    昨日(9日)上午,青岛市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在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麦克美高对出现在法庭上的两支钢笔的“真实身份”产生了质疑。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的代理人说,上海英雄品牌在1995年就已经被确认为驰名商标,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是该商标的所有权人,麦克美高出售假冒的英雄钢笔构成了侵权,应赔偿损失。而麦克美高的代理人则认为他们根本不构成侵权,法庭上的两支钢笔是英雄公司的代理人拿来的,一直没有封存,不能保证是否已经被掉包,无法确切证明是在他们店里买的。另外,他们承认英雄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店里买了两支钢笔,但是这些钢笔是他们从石家庄的一家销售商那里购买的,购货途径是合法的,因此不构成侵权。而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则表示麦克美高的供货商是个体的经营户,应该到法庭上作证并辨认这两支钢笔究竟是不是其销售的。麦克美高代理人表示,对法庭上出现的两支笔,他们都无法判定是他们店里的,更不用说供货商了。 
    尽管双方各执一词,但是都表示愿意接受法院主持的调解,青岛市中院将在庭后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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