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首家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成立

〖2008-7-8 12:5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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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常州日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江苏常州市首家知识产权巡回法庭6月27日在新北区西夏墅刀模具市场和孟河汽摩配市场成立,这是常州市法院针对新北区高新技术企业密集、外商投资企业集中的特点,为服务企业而采取的一项便民措施。 

    常州市委、市政府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部署,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市中级法院院长姜洪鲁上任不久,就先后走访了市科技局、文广新局、工商局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部分创新型企业,深入研究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并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着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 

    在实施中,把诉讼调解作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手段,使知识产权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2005年以来,市中级法院知产案件的调撤率始终保持在70以上。原告吴某和被告朱某均系溧阳市从事开锁服务的个体工商户。2007年8月,原、被告同在溧阳市电信局办理了“114号码百事通优先报号”业务,当客户通过114查询本地不特定开锁服务从业者的电话时,电信局电脑系统会自动按序播报已有偿登记的开锁服务从业者的电话号码。被告利用该业务按序循环播报的特点,当其接到114转接的开锁业务联系电话后,立即拨打114查询本地开锁服务从业者的电话号码,使自己的电话号码再次在电脑报号系统中排名靠前,以挤占同业竞争者的交易机会。原告为此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500元。由于原告吴某系盲人,且原、被告均系溧阳开锁服务的同业竞争者,处理不当易激化矛盾。为此,承办法官赶往溧阳进行调解,向被告说明其行为的不正当竞争性质,促使双方迅速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1500元。原、被告均承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依法经营。 

    发挥特邀陪审员专业特长,解决知产难案,是市中级法院审理知产案件的又一特色做法。

    他们在审理原告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常州芬宁手机大卖场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中,鉴于该案专业性极强,该院邀请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徐榕高参加合议庭审理该案。在合议庭评议时,徐榕高从专业的角度提出了独到见解,认为本案被告将“芬宁”的“芬”字用行书格式书写,使一些消费者误认为是“苏宁”的连锁门店而购买手机,并向原告子公司——常州苏宁公司投诉质量问题,其行为构成侵权。合议庭采纳了徐的意见,认定被告构成侵权,判决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3万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目前,该院新聘任的35名特邀陪审员的专业涵盖了商标、专利、电子商务等10多个领域,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24人,占68.6,他们在知产案件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5年以来,常州市中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纠纷200余件,无一件被省高院改判或发回重审,为常州的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肖天存 顾生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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