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7年“膜天膜”争议商标被撤销
〖2008-7-5 13:1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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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慧聪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今年6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评字2008第05267号)做出裁定书认为:天津膜天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的“膜天膜及图”商标与山东招金膜天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在先的“膜天及图”商标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撤销。 
    山东招金膜天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12月3日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注册申请,要求撤销天津膜天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的侵权商标“膜天膜及图”,该案前后历时7年,虽然争议商标在双方所共同涉足的水处理行业造成一定的混乱和不良影响,但最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做出了公正裁决,这充分反映了我国对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打击各种形式侵权行为的决心和力度,由此也可以相信,我国的法制建设将更加完善,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更为重要,企业之间的竞争也将更加合理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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