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王朝不服裁定将上诉“解百纳”之争仍将继续
〖2008-7-2 18:3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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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最近一周以来,葡萄酒行业的“解百纳”事件可谓是最占风头的行业新闻,不少媒体纷纷以“解百纳归属张裕”、“6年争议结束解百纳花落张裕”等为题报道。张裕方面前日给记者发来“国家是行政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第1748888‘解百纳’商标争议裁定书”复印件,裁定的内容包括对张裕“解百纳”商标予以维护;当事人如不服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长城、王朝等企业则表示,坚决反对“解百纳”作为一个商标为一个企业独有,并将提起上诉。因此,“解百纳”的最终归属尚无定论,有业界人士表示,如果“解百纳”成为张裕的注册商标,张裕在中高端葡萄酒竞争中将占据很大的主动性。不管如何,解百纳之争将给行业格局带来深远影响。
商标归属确定?
这场历经6年的争议注定曲折,2001年5月8日,张裕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申请“解百纳”商标注册,2002年4月商标局下发了注册证书。但这一行为遭到了威龙等企业的反对,从而引发了持续6年之久的“解百纳”之争。
近日,张裕方面给记者的新闻稿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严谨的论证与评审后,发出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裁定“解百纳”的商标所有权归属张裕。”
国家商评委裁定“解百纳”商标归张裕所有的理由是,张裕解百纳具有区别性的显著特征,能够跟其他经营同类商品相区别,已经具备了商标的属性,不属于通用名称。
张裕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商标管理的行政范畴内,商标评审委员会这次对“解百纳”商标的裁定是最终的裁定。如果相关企业对此裁定不服,则可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入司法程序。
同时,长城方面也明确表示,“肯定会上诉,这是葡萄酒行业的共有资源。”至于会否与其他企业联合起诉,她表示具体由公司的法务部负责。
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发现,“解百纳”的商标申请号为1748888,申请人为“烟台张裕有限公司”,申请日期为2001年5月8日,在查询流程页面中,商标流程均有详细记载,从2002年4月14日至2008年5月26日,其中,后一个日期为最新记录日期,商标状态显示“争议完成”,在表格的最下方一栏则写着:各项业务流程完成仅表示审理完成,不表示具体审理结论是否成立。
王朝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但坚决反对‘解百纳’为张裕的商标,并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争议焦点仍在品牌还是品种
记者走访超市发现,张裕、长城、王朝、威龙均有“解百纳”产品销售,甚至包括部分洋葡萄酒,价格从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张裕方面认为,最早使用和开发“解百纳”的张裕正是看到巨大的市场潜力,从1998年开始,持续对“解百纳”品牌进行广告宣传,累计已超过2.5亿元。而在2003年后,才有较多的其他葡萄酒品牌投放“解百纳”的广告,且每年的投入都在百万元的级别以下,远远小于张裕的投入。业内人士分析,这也是张裕认为“解百纳”应该归属张裕的一个重要原因。
长城给本报发来的“关于‘解百纳’葡萄品种作为葡萄酒行业共有资源的说明”中提到,“解百纳”一词是国际公认的葡萄品种的广义名称之一,并非谁独创,也不具有独占性。“解百纳”不具备作为商标的显著性特征。“使用即为占有”的说法有违法律规定。
巨大市场引发的利益之争
中国是世界上葡萄酒消费增长最快的市场。10年来,世界葡萄酒传统消费国的消费量基本维持原有水平,唯独中国市场异军突起,葡萄酒销量不断攀升。这让全球葡萄酒厂商趋之若鹜。2007年全国葡萄酒产量已达65万吨。有专家预计,从目前到2010年间,中国将是全球最活跃的葡萄酒市场,葡萄酒消费量将增长近36%;有业内人士预计,这块巨大的市场蛋糕也是“解百纳”之争的最终目的,目前,生产“解百纳”产品的厂家有数十家,不可否认,张裕的巨额广告投入为“解百纳”今天的知名度立下了汗马功劳,可长城等企业也表示,“是整个行业的功劳”。
“我们坚决不同意,需要法律手段去解决的,我们也会采取行动。”尽管表示没有收到裁定书,但王朝相关负责人还是表明了立场。看来,这场纷争还不会就此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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