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工商局全面启用“三书”健全完善商标长效监管机制

〖2008-6-12 12:0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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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大庆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锐剑
 


  大庆市林甸县工商局为了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商标长效监管机制,有效推动商标监管、商标服务工作上新水平,结合今年开展的“一村、一品、一标”红盾促农活动,全面启用了“三书”,即:《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告知书》。 
  
    林甸县工商局深入到基层,积极开展商标行政指导,并对县内的生产企业、服务业、经营性公司以及农副产品加工、生产企业等相关商标注册人进行调查摸底,并在调查工作中启用“三书”,向相关的商标注册人及未取得注册商标的规模型企业发放文书资料,指导企业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利益。6月4日,县工商局组织了相关科室人员,由主管局长带队,深入企业上门服务,为林甸县的“日月星”、“雪鸥”、“林梅”、“碧港”四件省著名商标企业现场指导,完善了省著名商标复审认定的申报材料,同时以成功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的“日月星”注册商标为典型实例,提示其他三家省著名商标企业要保持荣誉,进一步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加大对自身品牌的宣传力度,积极运用商标策略开拓市场,为争创国家驰名商标奠定基础,做好在一定的时机进行国家驰名商标申报的准备,使企业真正走上品牌兴企之路。嵩天薯业由于企业名称的改变,而注册商标还没有进行变更,林甸县工商局下达了《商标法律告知书》,及时指导该企业进行注册商标使用人的名称变更,规范了企业商标使用行为,维护了企业的利益。 
  
    “三书”的启用,是林甸县工商局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工商监管职能,强化为企业服务的体现。通过“三书”的运用,有效的提高了全县注册商标企业和各类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商标法律意识和商标战略意识,将为商标企业正确运用商标战略、实现“品牌强企”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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