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十字”标识药店不能随意用了

〖2008-6-4 8:3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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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南京日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锐剑
 


    看到有“绿十字”标识的灯箱,就相当于找到了药店,这在南京市市民心中已经形成了一种“条件反射”。6月3日江苏医药商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药店使用“绿十字”标识将得到规范。 

    据介绍,去年,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成功注册了“绿十字”商标,这意味着今后所有使用该标识的药店,都必须得到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的认可,江苏省的“绿十字”标识灯箱由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负责征订、发放和管理。 

    江苏医药商业协会相关人士介绍,只有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药品零售企业,在按规定申请并得到授权后方即可免费使用“绿十字”标识。在授权使用期间,如果发现药店在经营产品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并受到消费者投诉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其使用资格将被取消。 

    江苏省医药商业行业协会会长尹祥山介绍,对于药店来说,悬挂“绿十字”灯箱,首先表明这是一家证照齐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和群众监督、规范经营的药店。可以说,“绿十字”是药店质量和信誉的象征。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将协同相关部门撤换零售企业悬挂的不符合规定的“绿十字”标识。(记者  秦宵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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