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视商标注册留隐患 广西一花店开业五年被迫更名
〖2008-3-12 10:5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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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花卉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刘红艳
近日,广西桂林一家开业5年的鲜花店———花花仙子,由于未注册,被迫更换了花店名称。店主魏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表示,由于以前对商标法太不了解,自己好不容易打响的花店品牌只能半途更名。
魏女士的鲜花店开业于2002年,经过几年苦心经营,在周边也算小有名气。但就在前几天,当地另一家新开的花店找上门来,要求魏女士更换店名,因为魏女士的鲜花店与自己的花店名称相同,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刚开始我还莫名其妙,觉得自己的花店名字已经叫了5年了,怎么会侵犯一个刚开张的花店名称。”魏女士说,但当对方拿出商标登记相关手续时,她才知道,自己输在了经商不懂法上。
记者随后从相关律师处了解到,注册商标的原则是谁先申报谁先得。如果两个同时申请,谁先使用就批给谁。所以,魏女士也借本报提醒全国花店同行,注意用法律手段保护好自己多年经营的花店名称。(记者 冯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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