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邦”打假 打出中国驰名商标

〖2008-2-19 8:3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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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西部商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昨日(18日),记者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邦公司)状告甘肃顺高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高公司)侵权案终尘埃落定,一审法院认定:众邦公司所拥有的“众邦”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同时判决,顺高公司立即停止对众邦公司的“众邦+图形”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侵权行为,且向其赔偿5000元的经济损失费。由此,继金驼、黄河、奇正之后,“众邦”商标成为我省第四个中国驰名商标。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众邦公司注册的“众邦”商标,自2001年3月7日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后,使用至今。自该商标注册之后,众邦公司便将其广泛地投入到生产、销售和服务。其标志“众邦+图形”注册商标的产品先后获得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中国能源一号网认证等。至此之后,标示“众邦+图形”商标的产品已经覆盖了国内绝大部分省市。2007年8月,众邦公司发现顺高公司竟假冒众邦的名义,向客户销售众邦牌电线产品,给众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顺高公司未经众邦公司的许可,销售假冒众邦公司注册的商标行为已构成对众邦商标专有权的侵权,所以应向众邦公司支付5000元的经济损失费。同时,众邦商标在公众范围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知度,其“众邦+图形”的商标已成为驰名商标这一客观的法律事实,故兰州市中院依法认定“众邦”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都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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