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帮运千万元假烟获刑七年被罚10万元
〖2008-1-21 11:5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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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厦门商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江丽
50岁男子陈某贪图利润,不惜铤而走险运载巨额假烟,付出沉重代价。他接头送运的假烟货值1296万元,是厦门集美区近年来最大一笔假烟涉案金额。
陈某只有小学文化,是一个来厦打工的司机。他受雇于王某,在明知是假烟的情况下,于2007年7月中旬,多次到集美区后溪高速公路路口与运载假烟的司机接头。2007年7月19日上午,陈某将一辆集装箱车接到该仓库内装载假烟时,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经鉴定,该仓库内“万宝路”等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案值人民币1296万元。
近日,集美法院对这起案件一审判决:陈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记者谢祯 通讯员文弈 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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