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呼吁:“潍县萝卜”亟待品牌保护

〖2008-1-4 10:0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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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山东省潍县萝卜是潍坊的特色农产品,有着“昆仑灵芝长白参,不如潍县萝卜根”、“烟台苹果莱阳梨,不如潍坊萝卜皮”的美誉。目前,销售市场已拓展到国内许多大中城市,及日本、法国等国际市场。销售价格也扶摇直上,在给种植户带来可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潍坊市的知名度。但是在种植管理、销售环节等方面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出席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单庆茂委员呼吁:“潍县萝卜”急需品牌保护。

    单庆茂委员认为,目前“潍县萝卜”原产地域保护不彻底,申报的地理标志形同虚设。2006年,国家质监总局批准潍县萝卜为地理标志产品,批准的种植区为弥河以东,潍河以西,胶济铁路以北的区域。此区域性质具有特定性,适合潍县萝卜的生长,能够保证其特有的品质。而现在的实际种植面积远远超出此区域。在种植方面“潍县萝卜”也没有实现农业标准化。据调查,目前全市种植面积有2万亩,产量6万吨以上。只追求产量,而忽视了品质。另外潍坊萝卜名称不一,商标多样:“潍坊萝卜”、“潍县萝卜”、“潍坊青萝卜”,“潍县水果萝卜”等,让外地客户无所适从。

    单庆茂委员建议,应进一步深挖潍县萝卜的历史文化传统,通过各种传播方式,加大品牌的宣传力度。农业部门也要大力倡导农业标准化种植,从育种、栽培、施肥用药、销售严格标准化,按照规范操作,保证其整体品质。对通过农产品标准化、地理标志认证的种植面积、种植户,引导正确使用标志。对冒用、伪造标志的行为严肃处理。建立规范、完善、统一的销售网络。在潍坊建设“潍县萝卜”的专门销售市场,在外地要统一销售网点,这样有利于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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