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佳”想把“朱启南”物归原主

〖2007-12-26 16:0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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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出了“商标驳回通知书”,驳回了温州集佳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等两申请人关于“朱启南”商标“第25类”和“第28类”的申请。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通知书”上指出,“朱启南是我国著名射击运动员、奥运冠军,用其姓名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同时,该商标图形部分与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BEIJING,2008”商标图形相似,因此根据有关规定分别对上述两项申请予以驳回。

  对此,该商标的申请人温州集佳商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先生表示将向商标局提出复议,申诉自己的申请理由,并争取拿到“朱启南”。昨天(25日),张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申请注册“朱启南”商标并非恶意,只是想拿到“朱启南”之后再送给朱启南。目前,他们正在与朱启南及其受委托人温州嘉瑞成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商谈将另一枚正在初审公告阶段的“朱启南”加奥运图案商标“第41类”送给朱启南,此说法已得到“嘉瑞成”受委托人黄献国、倪立赶律师的证实。

  国内除了“集佳”申请注册3个类似的“朱启南”外,石家庄新华集贸市场的朱启南也以“朱启南”手写体来申请商标。今年下半年以来,接二连三申请“朱启南”商标之事,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为此,朱启南委托律师为其维权。(夏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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