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官员:“红丝带”不得注册为商标
〖2007-12-1 2:3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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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记者: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法也好,包括知识产权法也好,“红丝带”这三个词以及这个标识,可不可以在我们国家注册商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副司长张焕:红丝带这种标志,是不能注册商标的。红丝带的文字及图形、变形图案、英文“REDRIBBON”都不能注册商标。商标局对这种申请,已经受理的,予以驳回;已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在异议程序中不予核准注册;已经注册的,按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撤销。另外,红丝带也不是产品质量标志,也不代表政府指定的生产厂家。如果一盒安全套上印着红丝带,只表示生产者关心和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而要购买的话,一定要找到“3C”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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