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飞利浦灯具 商人受刑又受罚
〖2007-11-14 20:5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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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为了获取巨额利润,商人秦某在未取得授权下假冒名牌商品进行贩卖。孰料,好处未捞着,反要受刑又受罚。
看到名牌灯具颇为畅销且获利丰厚,心存侥幸的商人秦某也想借此赚一杯羹。去年9月份,他在没有取得注册商标所有人——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委托他人采购了一批灯具,然后非法拼装上了“PHILIPS”商标。为了掩人耳目,他没在本地贩卖,而是于10月份将20只灯具以每只80元的价格卖给了广州一家灯具店。尽管秦某小心翼翼,可他的行为最终还是被附近一些群众发现,他们及时向江苏镇江市质监部门进行举报。10月下旬,镇江市公安、质监部门联合对秦某住处展开搜查,共查获假冒飞利浦牌灯具934只,价值74720元。鉴于秦某的违法行径,在追缴回1900元并销毁了所有假冒灯具后,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3万余元。(蔡腊娣 徐嘉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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