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广发股票涉嫌侵害名誉权和商标权
〖2007-11-7 8:1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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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陈燕
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健良律师认为,广发股票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侵害广发证券的名誉权和商标权,属于违法行为,应该遭到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查处。
张健良指出,从民事犯罪的角度看,广发证券及其LOGO是一个知名的注册商标,广发股票股份有限公司的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注册商标法”,侵犯了广发证券的合法权益;此外,广发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公司LOGO、名称、网站风格接近为手段,故意误导投资者,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正当的消费权利。
从刑事犯罪的角度看,广发股票股份有限公司非法盗用广发LOGO,假冒“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从事违反《证券法》规定的经营行为,以推荐股票、承诺收益为名,进行会员制收费的非法证券咨询投资活动。这属于以非法占用为目的,代人炒股,这涉嫌经济诈骗和非法集资。
市场人士也指出,以前经常有一些咨询机构打着“某某券商研究机构”的幌子,进行股票推荐或者咨询,但是像“广发股票股份有限公司”这样明目张胆套用广发LOGO、对外声称是广发子公司,诱引投资者上当受骗的做法还是比较少。业界呼吁,监管层在大力整治非法咨询活动的同时,一定要加大查处力度,让这些非法咨询活动无处可逃。同时也提醒投资者要明辨真伪。切勿上当受骗。(卢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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