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92件著名商标中88件没有蒙文标识

〖2007-10-31 11:3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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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陈燕
 


    《内蒙古日报》于9月13日(汉文版)、9月15日(蒙文版)公示了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初审公告。公示的92件著名商标中除“乌拉山”、“黄旗海”、“龙山”、“利群”4件商标有蒙文标识字样之外,其余88件商标均无蒙文标识。10月30日,有关专家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这不符合《民族地区自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

  此次商标公示中明确提到,“xxx经我办书面审查,下列92件商标基本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规定的条件,先予以公示……”,蒙古民族自治区应严格履行《民族地区自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市面用语应当同时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因此,商标标识也应当并用蒙汉两种文字。内蒙古社科院专家阿尔泰强调说:“商标不仅仅代表着商品本身,还代表着一个地区。虽然商标注册没有明确说明文字限制,但是商标应当突出本地区的特点和优势,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商标的作用。我区具有浓郁的草原文化特色,更应在著名商标上彰显这一民族文化优势,它对商标的知名度也大有益处。希望有关部门关注并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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