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认定驰名商标仅两例
〖2007-10-19 8:2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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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驰名商标的认定将更为慎重。昨日(18日),记者从“中国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与纠纷应对策略”研讨会了解到,截止目前本市法院累计认定的驰名商标只有两件,今后,最高人民法院将通过司法解释细化和明确驰名商标的认定原则与标准。
“到目前为止,经本市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只有舒肤佳和星巴克,2002年以来,经全国地方法院累计认定的驰名商标也不过200余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国强告诉记者,目前,驰名商标的认定部门有国家工商部门和司法机构,有部分商家把驰名商标视为宣传的手段,觉得向司法部门申请会容易一些,于是纷纷向法院递交申请。但是驰名商标是一个严肃的法律概念,申请单位需要按照《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再经严格审定才能通过。据了解,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建立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备案制度,定期公布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情况,加强驰名商标的调研工作,条件成熟时将通过司法解释进行细化和明确驰名商标的认定原则和标准。(记者 陈抒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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