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抢注”还能夺回来

〖2007-10-18 10:1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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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贵州省工商提醒:恶意“抢注”没有意义 

    企业商标被别人恶意“抢注”,可通过相关法律程序夺回来。10月17日,贵州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我省广大企业,特别是具有地方特色产品的企业,如果发现企业产品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应立即采取措施补救。 

    据了解,当前,全国商标注册量猛增,不少外地企业看中我省部分企业产品市场前景及商机,抢先注册一些知名商标名称及地名,例如“花溪辣椒”、“青岩”、“康庄”等商品名称和地名被外省“抢注”。对此,一些企业自认倒霉,换个名称去注册。 

    对此,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有关规定,注册一个商标要经过多个程序,企业只要发现有人“抢注”了自己的商标,可提出异议和争议,经过工商部门调查、协调,就有可能把被“抢注”的商标夺回来。因此,那些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是没有意义的。(记者 王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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