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的北京市民不难发现,北京有两家“超市发”:一个招牌为红色,另一个招牌为绿色。记者昨日(9日)了解到,拥有“红招牌”的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明确表示,京城悬挂超市发绿色招牌的便利店,目前和超市发没有任何关系,超市发已向海淀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对方不得继续使用“超市发”企业名称。据了解,此次诉讼涉及五六十家“绿牌”超市发便利店,主要是加盟性质的店面,分布在海淀等城区。
超市发连锁股份有关负责人昨天透露,这两家超市发之前还是有关系的。经营“绿牌”超市发便利店的超市发商业公司原来隶属于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超市发连锁当时占有其80%的股份。2002年至2003年由于公司增资扩股,超市发连锁成为只占3%的小股东。“超市发”图形和字样的商标,是超市发连锁公司申请的,但在超市发商业公司成立时,为支持其经营,授权其使用“超市发”企业名称,并没有规定使用期限。商业公司经营不善,2006年8月后商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均已下落不明,企业目前处于停业状态,并且拖欠超市发及大量供应商的大批款项不予支付。
超市发连锁股份公司总裁李燕川表示,供应商将商业公司与连锁公司误认为一家企业,也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因此超市发决定通过诉讼收回对商业公司的企业名称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