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事可乐”欲傍百事可乐饮料公司侵权被罚
〖2007-9-25 9:4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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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因产品标志和百事可乐非常相近,24日,福建省闽清一家生产“喜事可乐”的企业受到闽清县工商局处罚。
今年9月,外地游客王先生参观闽清坂东镇的宏琳厝时,在一杂货店买了瓶“可乐”喝,却发现口感不对。他仔细一看,这瓶奥心宝牌“喜事可乐”,外包装与百事可乐非常相近。王先生遂将此事举报至福州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近日,福州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又将此事举报至闽清县工商局。
闽清县工商局执法人员遂前往生产“喜事可乐”的闽清梅溪某饮料公司调查。该饮料公司于6月初委托浙江一印刷公司印制奥心宝牌“喜事可乐”饮料产品包装装潢标签2400张,并于7月1日开始用于生产。闽清县工商局认定,该饮料公司将百事公司注册商标“百事可乐”和“百事圆球”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及商品装潢使用,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24日,闽清县工商局对该公司处以1440元罚款,对库存的120箱饮料予以没收。(记者 祝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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