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50多个 烟台市苹果协会要求统一使用烟台苹果

〖2007-9-24 8:2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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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江丽
 


    时值苹果丰收时节,在山东省烟台市苹果行业协会的号召下,烟台苹果行业的会员单位以及一些经销商相聚一起,针对烟台苹果本地竞争混乱、外来遭受严重冲击的现状,提出“烟台苹果”需要在整顿混乱局面的同时,严把质量关,坚持走“品牌”、“标准化”道路。同时,烟台苹果协会要求各苹果企业同心协力,通过“抱团”方式,重振烟台苹果雄风。

  目前烟台苹果已发展到260万亩,年总产量达300万吨,苹果成为我市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外贸出口的主打品牌。然而,近几年,由于各种原因,烟台苹果的价值一直被扭曲,处于混乱状态,随意压级压价,互相挤兑倾轧,致使烟台苹果出口价格跌到谷底,企业盈利少,果农收入低,还引起国外反倾销,严重损害了烟台苹果的对外形象和实际价值,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已迫在眉睫。

  为了严把烟台苹果的质量,烟台苹果协会决定邀请海关、商检、质检、工商等部门联手把好价格关、质量关、品牌关。严查那些低于行业协会提出的建议价格和达不到“烟台苹果”质量标准的单位,以切实维护烟台苹果的真实性、价格的合理性。同时,行业将会同有关执法执法部门制定出台《严肃处罚不正当经营行为的有关规定》,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罚不正当经营行为,以有效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近几年,烟台苹果的商标十分杂乱,各种标识50多个。 2005年,烟台市苹果协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报“烟台苹果”产地证明商标,今年5月已被受理,有望2008年被认定实施。烟台产的苹果将统一使用“烟台苹果”标识,让“烟台苹果”品牌迸发出更大的市场竞争力。

  苹果协会要求广大果农和经营企业要统一使用“烟台苹果”标识,保护“烟台苹果”品牌。今后,烟台市的苹果生产者、经营者只要符合“烟台苹果”精准化管理标准,都可以使用“烟台苹果”产地证明商标。 “烟台苹果”产地证明商标与企业商标可同时使用。进一步树立“烟台苹果”的品牌形象,维护“烟台苹果”的品牌声誉。建立严格的品牌控制体系,统一使用防伪标识,对蓄意假冒“烟台苹果”品牌的经销商将依法进行处理。

  今后,烟台苹果还将坚持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实行数字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通过建立产品电子档案、构建数据库等形式,形成“烟台苹果”信息追溯查询系统,从而建立起生产有标准、产品有标识、品牌有保护、质量有检测、认证有程序、市场有监管的标准化格局。(记者 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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