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大形象标识启动授权许可 |
〖2007-9-15 8:18:00时〗
本网提供 |
|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
|
昨日(14日)起,北大正式启动形象标识授权许可制度,今后如果未经授权,销售带有北大校徽、北京大学等字样的商品,北大将与工商、城管等部门沟通,对侵权行为进行打击和查处。
据了解,北大已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北大”、“北京大学”及相关标识,北大享有商标专用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如果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即构成侵权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北大有关负责人表示,未经北大授权,北大校内商户均不得继续销售带有“北大”、“北京大学”字样及相关标识的产品。北大也将与工商和城管部门沟通,对侵犯北京大学商标权的行为予以查处和打击。(徐笛)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