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共同保护泸州老窖商标专用权 全国21市(区)签订协议书

〖2007-9-14 14:2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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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9月11日上午,全国21市(区)工商系统保护泸州老窖商标专用权协作会在四川省泸州市召开。与会的21个市(区)工商部门的代表与市工商局签订了《保护泸州老窖知识产权框架协议书》。

    根据协议,21个市区工商部门建立协作长效机制和首席联络员制,信息共享,积极协作案件查办,严厉打击侵犯“泸州”和“老窖”牌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仿冒“泸州老窖”、“国窖1573”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和促进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产品的健康发展。

    四川省工商局副局长黄俊在会上指出: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区域协作已成为保护专用权和维护正常经济秩序的迫切需要。这次21市(区)工商部门共同建立保护商标专用权协作机制,在全国开了工商联合打假的先河。四川省工商局将借助这个平台,与各地工商局进一步加强区域间的协作。

    泸州老窖公司代表在会上介绍了公司主要商标以及主要产品防伪设计说明。(祁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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