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涉烟商标案被依法宣判
〖2007-9-11 11:16: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近日,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6年12月22日,西城区烟草专卖局在被告人胡某经营的店铺内查获假烟31个品种6.16万支,标值28.87万元;真烟105个品种34.2万支,标值9.26万元;走私烟9个品种0.46万支,标值0.13万元,共计案值38.26万元。区局当日即将此案移交西城区公安分局立案调查。
此案是北京首例涉烟知识产权犯罪追刑案件。这一案件的办理不仅为烟草部门提供了新的移送追刑思路,也为处理类似案件,尤其是调查、取证工作提供了范例。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