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论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
〖2007-9-10 9:3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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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江丽
“科技强省论坛”已经进行到第六期,之前较多的是从理论角度、宏观角度来讨论问题,从这期开始我们将更多地从具体的事件和问题入手,来探讨我省科技的发展。
广东省的知识产权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专利申请量连续九年居第一,但这对企业、产业意味着什么呢?申请后是否真的得到保护?还有,专利及版权会对我省崛起最快的IT产业起到多大作用?会对有关电脑产品的消费者有什么影响?我们本期从深圳朗科科技有限公司就专利侵权起诉同行的事件,邀请企业界、法律界和知识产权方面有关人士来进行讨论,议一议高新技术产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广州市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经理莫瑶江:掌握游戏规则才是出路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朗科状告华旗公司等闪存盘产品专利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在国内IT界与知识产权界引起巨大反响。其中一种说法认为,对朗科专利的保护对于我国闪存盘行业的发展不利,应该考虑到整个行业的利益而适当留出一些空间。笔者与原被告双方都并无任何联系,但是,作为一名曾经参与过知识产权管理与执法,现在又在从事专利代理与纠纷处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我认为,只有强有力地保护知识产权,才能培育出我国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产业。
据新闻媒体报道,朗科公司是世界第一款采用USB接口、以闪存芯片为存储介质的闪存盘产品的开发者,也是目前涉及闪存盘技术的3项中国发明专利的拥有者。闪存盘产品问世几年以来,显示出极为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这就是本案发生的背景。如果朗科拥有的专利稳定性得到确认,并获得有效保护,那么对于朗科占领市场无疑是十分有利的。这也是本案的焦点所在。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制度是通过给予发明创造者一段时间的专有权,换取其将发明创造向社会公开。并且通过对其利益的保护,激励发明创造活动的开展。这一制度确立几百年以来,已经被实践所证明,是一项促进科技创新与文化发展,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有效制度。
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拥有量方面一直受到外国公司的挤压和包围。据资料显示,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最有前景的十大领域中,国外专利(在华)的申请分别占70%到90%以上,在有些产业,比例已高达98 %.据说,在计算机存储行业,惟一的国产核心专利就是朗科的发明专利。
如果以上情况成立,那么朗科作为闪存盘产品的发明者和主要市场开拓者之一,对于该行业的发展,包括对于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是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的。今日的辉煌人人可见,但是当初创业的艰辛却并非人人能体会。所以,有效地保护发明者的合法利益,既是对他们贡献的肯定,也是对后来的发明创造者的激励。
知识产权制度的另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保护和促进先进技术的产业化。
例如,对人类文明进程发生过巨大作用的蒸汽机、电灯、电话、复印机等发明,都是专利技术,专利保护为这些技术的迅速产业化和推广创造了条件。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也是信息产业得以迅速发展的关键原因。可以断言,如果在美国没有对软件著作权的有效保护,微软公司绝不会有今天的发展规模。所以,国内软件界知名人士曾经大声疾呼:“妨碍中国自主软件产业发展最大的敌人是盗版。”由此可见,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培育我国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产业,是必不可少的。
笔者从工作实践中感到,由于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确立的时间毕竟太短,受各方条件所限,目前我国有关保护还远远不够有力。很多情况下,权利人反而处于艰难维权的弱势一方。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导致部分权利人对科技创新丧失信心。笔者认为,只有对创新活动真正给予有效地保护,才能促进整个行业的长期发展。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均贫富”的思想,但是当今社会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制度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游戏规则,再倒退回去是不可能的,只有迎头赶上,掌握规则,才是出路。何况,其他闪存盘的企业可以通过开发周边或者后续技术,获得自己的知识产权,取得其发展空间。
广东省软件协会秘书长黄跃珍谈知识产权保护:如何把失控的市场拉入正轨
前不久,微软在杭州挥起打击盗版的大旗,将矛头直接指向中国的20万家网吧约1000万台电脑,涉及盗版金额以百亿计算。半个月前,朗科诉华旗侵权案一审胜诉似乎也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一线曙光。
中国的IT业是发展最快的产业,但这个领域也是受侵权最严重的。可以说,侵权就像一张巨网,使IT业前进的每一步都付出极大的代价。伴随着IT业10多年的发展历程,专利、版权和商标的侵权始终禁而不止。而创新的企业却不得不惨淡经营,难以投入更多资金来支撑研发。
怎样才能把失控的市场拉入正轨?广东省软件行业协会秘书长黄跃珍在这个问题自有一番见解。
知识产权保护成就“知识霸权”?
曾经有观点认为,在中国民族IT产业发展不足的情况下,妄谈知识产权保护,对民族产业是一种打击。以微软来说,虽然微软在盗版中损失了部分直接利益,但众多的盗版让中国绝大多数的用户习惯了随意使用Windows的蓝天白云,在此种情况下谈打击盗版,结果只能让微软获得巨大的赔偿。微软因盗版所占领的市场份额使微软愈加强大,而民族企业则因为市场份额的缺失陷入举步维艰的境地。知识产权保护的是大企业的“知识霸权”。
对于这一观点,黄跃珍认为,知识产权保护不存在保护谁的问题,它真正保护的是整个行业的制度,保护了游戏的规则。如果一个行业没有健康的发展环境,没有一个有所付出就有所回报的激励体制,那这个行业是不可能正常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之源,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之一,如果因为某个公司从中获得较大收益而放弃保护知识产权,那无疑于因噎废食。至于受益大小问题,微软作为一个大公司自然会有较大的收益,所以它才会拿出20亿打击盗版。但同样,金山、金蝶等民族产业也会因此受益,否则也不会有前段时间国内软件企业狂打盗版的高潮了。
打击盗版靠政府还是靠市场?
在报纸和电视上经常可以看到某某地方捣毁地下光盘生产线若干条,销毁盗版光盘若干张之类的新闻。有资料显示,从1995年到2002年中国已先后在境内查获非法光盘生产线182条,共收缴侵权盗版复制品2.65亿件。如此巨大的数字一方面反映了盗版的猖獗程度,另一方面也可看出政府打击盗版的决心和力度。然而,仅仅如此就能避免盗版了吗?
黄跃珍说,要想真正打击盗版必须依靠产业的发展、国家综合实力的增长以及国民素质的提高,单靠硬性打击是不可能杜绝的。不得不承认,现在正版软件的价格有些偏高。正版软件欲与盗版争夺消费者,除了要提供盗版所没有的升级、售后等优质服务外,还要让价格降到消费者的承受范围之内。
使正版降价有两个方法,首先是引入竞争。可以通过国家扶持,培养民族产业,避免内耗,使其发展壮大。然后与国外企业进行正当的市场竞争,从而在市场的调节范围内把价格降下来。或者干脆引入另具优势的国外产品打开价格缺口。以操作系统为例,我省即将成立Linux研究委员会,希望通过引进Linux来实现操作系统的市场竞争。其次,可以成立消费者联合会,通过协商和谈判的方式促使厂家降价。
当消费者感觉到价格与服务的综合优势要远大于盗版带来的好处时,盗版也就不攻自灭了。当然,这是一个长期而艰辛的过程,知识产权保护任重而道远。
广信律师事务所专利、商标代理人王永红谈专利侵权: 侵权成本过低打假的确很难
广东向来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是高新技术快速发展的代表区域,其专利的年申请、授权量达到全国总量的1/6和1/5.然而,在如此庞大数量的背后,专利“侵权”也在时刻困扰着整个经济的发展。
根据法院公布的数字,1994年以来,我省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知识产权案件4603件,约占全国的1/10.众多的侵权行为让拥有专利权的企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对于此类案件,广信律师事务所专利、商标代理人王永红向记者分析了他在代理过程中所遇到的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
专利壁垒阻碍民族产业发展?
近年来,VCD和DVD行业发展、衰落的过程,让企业们清晰地看到专利的巨大作用。目前,DVD、VCD的核心技术专利大多掌握在国外厂商手中,国内企业由于缺乏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不得不支付昂贵的专利费用,由此引发成本提高,价格上涨,利润降低,直至市场萎缩,从而导致整个行业的崩溃。
如此结果让众多侵权企业高呼:“国外厂商为我们设下了专利壁垒,国家应该采取保护措施。”
专利壁垒,应该用国家手段打破吗?王永红认为,所谓的专利壁垒确实存在,当某一个外国企业开发出一项关键技术时,一般都会申请其他相关技术的专利。无形中,一张由专利编织的自我保护网慢慢形成,逐渐笼罩整个行业,其他企业只有交纳足够的专利费用才可进入。然而各国的法律,包括中国的法律都允许且鼓励申请专利,因为谁都知道现阶段保护专利就是在保护企业创新的动力,保护行业良好的规范。
王永红说,中国的企业不应该在专利方面过多地宣扬自己的弱势,反而应该看到缺乏研发能力和创新意识的严重后果。前段时间有家日本企业状告天津一摩托车厂侵犯其摩托车外观设计,对此王永红表示了极大的担忧:“核心技术无能力设计也就罢了,现在连外型都”懒“得自己设计,难道从内到外没有一样能自主研发?”这已经不是能力的问题,而是意识的问题。长此以往,国内企业必将丧失前进的动力与能力。可以说,专利的存在并不是为了打击谁、限制谁,专业壁垒也没有阻碍民族产业的发展,一切的根源在于企业是否具有自强不息的能力。
企业打假难在何处?
与侵权方的“示敌以弱”正好相反,被侵权的企业每天都在高举打假的大旗,然而几番鏖战下来,体会只有一个字———“难”。既然有了知识产权相关法规的保护,那打假又难在何处呢?
王永红认为,从法律上讲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不得不提。首先,民事方面处罚力度不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的赔偿额度最高只有50万元人民币,这对企业来说简直构不成处罚。有的企业甚至存在这样的想法:既然罚得这么少,那我侵权一次赚个100万,罚掉50万还剩50万,有这么大的空间为什么不侵?更何况,法院审理案件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判决结果通常也不会按照最高量刑来判。侵权企业完全能够赚得更多,赚得更久。
其次,刑事方面,低刑罚让侵权者存有侥幸心理。目前,假冒注册商标罪最高只能判七年,实际量刑会更低。侵权企业的老板赚到脑满肠肥,随便找个“马仔”,来个金蝉脱壳,你奈他何?如果能像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最高判个死刑,相信没多少人敢冒这个风险。
最后,地方保护主义让异地知识产权案件难以有个公断。很多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最后无功而返,原因在于这些企业通常都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是政府扶持保护的对象,想要赔偿,先问当地政府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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