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妈”被侵权案成功告破

〖2007-8-30 12:5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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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江丽
 


    历时两年多的“老干妈”被侵权案(“5·11”专案)日前圆满结束侦破。一个有预谋、分工明确、成体系制造、销售假冒“老干妈”的跨省造假团伙被警方彻底摧毁。目前,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交检察机关进入相关法律程序。 
    
    2005年4月,贵阳南明“老干妈”公司突然发现,一向供不应求的产品出现了大量库存积压。初步了解后发现,全国各地市场上均出现了大量假冒的“老干妈”产品。当年4月20日,“老干妈”公司向南明公安分局报案。 
    
    南明警方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后,初步判断市场反常现象背后,存在一个有预谋、分工明确的造假团伙,并于2005年5月11日正式立案侦查。此案引起了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由省、市、区公安机关26名干警组成的“5.11”专案组随之成立。 
    
    鉴于此案涉及江苏、山东、湖南等15个省、市,专案组负责人于2005年6月8日赶赴北京向公安部汇报案情。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立即指示涉案的各地公安机关给予贵州警方大力配合,并将此案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经过两年艰苦的侦查取证,专案组摸清了从伪造、销售“老干妈”公司专用瓶盖到生产“老干妈”产品的造假窝点构架:山东济南民利达印铁包装有限公司、山东平邑地方镇环球印铁制罐有限公司,在马口铁(瓶盖原料)上印制“陶华碧老干妈及头像”专用商标,再由山东枣庄百顺制盖厂、河南林州东山制盖厂、河南林州建明制盖厂、江苏徐州飞虹制盖有限公司、江苏徐州宏达制盖厂制造瓶盖,然后通过夏培翠(飞虹制盖有限公司职工)、李春明、陈孝雨、林观南(湖南长沙雨花食品厂法人、厂长)等人,销往天津、湖北、云南、贵州等地罐装成品,最后销往全国各地。 
    
    查明情况后,贵州警方迅速行动,在有关省、市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先后捣毁五个制假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查缴近百万个假冒“老干妈”专用玻璃瓶、包装纸箱、玻璃瓶标贴等。至此,这起全国最大的侵犯民族商标标识案成功告破。日前,“5.11”专案组以及南明公安分局干警惠晓红作为全省唯一的集体和个人,被公安部授予“山鹰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称号。(记者 邓文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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