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资讯(一)周伯华:努力做到“四个统一” 推动商标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07-8-24 22:0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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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8月23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召开的“纪念《商标法》颁布25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她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的宣传力度,不断推进《商标法》的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座谈会上指出,各级工商机关要努力做到“四个统一”,推动商标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座谈会由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傅志寰主持。

    乌云其木格副委员长在讲话中指出,颁布《商标法》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知识产权的地位,对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强调,《商标法》是一部既涉及到企业发展又牵涉到广大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法律,是一部事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事关我国科技创新、事关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法律。要以纪念《商标法》颁布25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商标法》的宣传力度,使《商标法》更加深入企业、深入民心;要认真总结《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在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在10年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说,25年前,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商标法》。这是改革开放后我国颁布的第一部知识产权专门法律,标志着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1993年2月,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这次修订将《商标法》的调整范围由商品商标扩大到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使服务商标像商品商标一样可以通过注册受到法律保护。从此,我国步入了当时为数不多的保护服务商标的国家行列。2001年10月,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这次修订扩大了《商标法》的保护范围,完善了商标注册程序,加大了商标保护力度,完全达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商标保护水平。此后,为完善商标法制,与《商标法》配套的法规、司法解释、规章相继出台。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商标法》为基础,内容比较完备、体系比较健全的现代商标法律体系,我国逐步成为世界上保护知识产权有力、有序的国家之一。

    周伯华在发言中总结了25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贯彻执行《商标法》取得的成就。他指出,作为《商标法》的执法部门,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商标法》,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商标事业的蓬勃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全社会的商标意识不断增强,尊重和保护商标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商标法》颁布以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紧密合作,大力宣传商标法律,积极普及商标知识,取得了良好效果。商标成为消费者选择和购买商品的主要商业标志,运用《商标法》抵制假冒商标商品成为消费维权的重要内容。许多地方党委和政府将商标工作与地方发展大计一起通盘谋划,积极运用商标推动地方经济发展。2006年,我国受理商标注册申请76.6万件,核准注册商标27.6万件,分别为《商标法》颁布的1982年的41.3倍和16.2倍。截至2006年底,我国商标注册申请总量达498.6万件,已注册商标总量达277.4万件。目前我国年新增商标注册申请量已居世界第一位。

    ——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商标专用权得到有效保护。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不断加强商标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商标专项执法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1983年至2006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42.7万件。由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有执法网络健全、行动迅速、程序简便的特点,已成为我国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重要方面。据统计,2006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共处理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3592件,其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41214件,占案件总数的94.5%;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中,依据职权主动查处的案件为39022件,占总数的94.7%。

    ——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不断加强,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国各级工商机关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各地涌现出了不少利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发展农村特色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成功典型,不少地方出现了“公司+商标+农户”的新型产业化经营模式,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今年5月底,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共收到来自国内外的地理标志注册申请800多件,已核准注册地理标志251件。

    ——商标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富有成效,我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界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提升。我国于1985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于1989年和1995年先后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于2001年加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我国几乎加入了所有与商标有关的国际条约,为我国发展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创造了良好的商标保护环境。

    ——努力实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指导企业制定和实施商标战略,提高企业运用商标发展壮大的能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创新商标富农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商标行政执法,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务实开展商标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树立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为我国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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