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人押注美国
〖2007-8-9 13:4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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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尽管和莱伏顿的官司牵涉了许多时间和精力,陈伍胜认为是值得的。
一份中美知识产权官司的胜诉判决书,宣告了一个中国企业在美国实施彻底本土化的成功。
7月10日,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地方分区法院布朗宁法官下达了长达28页的判决书,判定中国通领科技制造并销往美国的漏电保护装置GFCI系列产品,并没有侵犯美国莱伏顿(Leviton)公司的专利。
这是中美知识产权官司中国企业第一份彻底胜诉的判决书,在过去40余年内,一直靠知识产权官司维护自己在业内龙头老大位置的莱伏顿,这次不得不放下身段,积极向通领科技寻求和解了。
与此同时,乐清柳市通领科技的工业园内,自判决书下达后,其董事长陈伍胜已经马不停蹄地接连接待了5批美国客户,之前一直就在观望中的通用电气也在判决下达后,立即跟陈伍胜探讨进一步的合作。
“过去三年,和莱伏顿的知识产权官司牵涉了我们太多的精力和时间,然而,时间会证明,一切都是值得的!”陈伍胜信心十足地表示。甚至在官司没有完全结束时,每月依然要耗费近10万美元律师费的时候,陈伍胜就已经决定投资1亿美元到亚特兰大建设通领科技的美国工业园。
那么,是什么样的产品,什么样的市场让陈伍胜毫不犹豫地做出这样的决定呢?
收购东正电气
1988年就开始做电器生意的陈伍胜是个彻彻底底的温州生意人,会仔细盘算每一分钱的投入与产出比,愿意冒险,但却绝不做没有把握的事。
他早年的发家轨迹跟大部分人类似,做电器生意积累起第一笔原始资本,在1993年就投入并创办了泰星互感器公司,开始进入制造领域。很快,他就创下了一年1500万元的产值。1995年底,他把公司顺利地卖给了正泰,自己只留下小部分股份,并转型成为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的助理。2000年,他北上上海,成为上海正泰集团总经理,负责当时正泰在上海的项目。2003年,想要再次创业的陈伍胜从正泰辞职,卖掉手中持有的正泰股份,积极寻找新的机会。
正好在2003年5月,陈伍胜的一位意大利朋友向他推荐说,陈在柳市的同乡,创办于2001年的东正电气,有一项非常吸引人的技术,而且已经在中国和美国两地都申请了专利,这位意大利朋友甚至有这项专利产品的工作原理和解剖图,能够跟陈详细解说这项专利的长处所在。因为当时东正电气正缺钱,所以在考虑出售公司所有权。而他们研发的这项专利产品就是2003年美国政府刚刚宣布每家每户必须强制安装的接地故障漏电保护装置(GFCI,Ground-Fault-Circuit-Interrupter),而且为了安全,政府规定使用者每两年必须更换一次,由此产生的市场需求量每年大约为30亿美元。当时,全美只有4家公司生产这种产品,市场空间很大。
打听到这些细节之后,陈伍胜就决心和东正电气谈收购,并按照两年回收投资成本的心理价位开出收购价——5000万元。而据当时的审计数据显示,东正电气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只有区区147万元。
这边在和柳市谈收购,那边,陈伍胜已经花大价钱请了两只律师团队,请他们代为调查东正电气的专利是否有问题。当时,除了东正以外,其余4家厂商中有百年老店,也有全球500强,但都采用传统的机电一体化漏电保护系统,唯独东正公司是以零功耗永磁式的电磁脱扣和电磁复位原理,和其他公司的产品工作原理并不相同,该技术比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安全可靠性和检测灵敏度都高,东正的产品甚至超过了美国国家实验室UL认证机构的2003年标准,并为网络和通信预留了发展空间。
在获得这两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不侵权意见书之后,陈才最后签订了收购协议。因为根据陈伍胜掌握的情况显示,GFCI产品系列的四大厂商之一,在美国这块市场占据大约60%的市场份额的莱伏顿公司在这个产品上拥有数十项专利,最近40余年一直都用知识产权保护手段驱逐所有试图新进入这个市场的竞争者。而东正电气的这项专利产品只适合美国市场,万一受到莱伏顿起诉,陈伍胜的5000万元就打水漂了。
艰难的跨国官司
2004年1月,收购最终完成的时候,陈已经将产品生产准备就绪,几大美国经销商都在二、三十个州内有仓库和销售网点,因此产品迅速在美国50多个州内铺开。“我们卖给经销商的价格不过3.5美元,但他们可以卖到和其他美国公司一样的价格,18~20美元,自然有大批经销商愿意跟我们合作。”陈伍胜如此解释他在美国的迅速扩张。当时,一切都顺利得出乎意料,生产线根本就忙不过来,第一年就卖出了500万套产品,当年就几乎把投资全部收回,陈伍胜现在想起那段时间还是开心异常的。
兴奋之下,陈开始规划要投建年产8000万件GFCI的生产线,制定出3年内达到3亿美元销售额的目标。
但是好景不长,2004年4月,通领科技进入美国不到半年,莱伏顿最终还是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分别把通领科技(为适应美国市场,陈伍胜将东正电气改名为通领科技)在东海岸、中部和西海岸的四个主要客户告上了法庭。告客户而不告通领科技本身,发动跨越全美的超长战线诉讼,莱伏顿的专利律师显然就是想要以持久战拖垮通领科技,迫使其自动退出市场,或者跟莱伏顿寻求和解。
过去39年中,莱伏顿打了38场官司,全部都是以对手中途无奈和解而告终。这在无形中给了经销商很大压力,订货出现延期,停购甚至退货屡屡发生。
陈伍胜无奈,不得不跟经销商协调降价,并在美国招集律师团,策划解决方案。最终,亚特兰大著名的美瑞律师事务所(Morris, Manning & Martin LLP)给出的方案最符合陈的需求:把三地官司都集中到中部新墨西哥州,并要求莱伏顿立刻停止对通领科技其他客户的诉讼企图。2004年8月,通领科技以第二被告身份正式进入新墨西哥州的诉讼程序,开始了长达3年的知识产权官司。
2005年4月,因为判决书迟迟未下,莱伏顿公司为558专利紧急申请了一个子专利766,又用766专利把通领科技和他的客户告上法庭,希望以尽可能复杂的专利官司拖延时间。然而,陈伍胜和他的律师认为新近匆忙启动的766专利有法律漏洞,于是要求美国国家专利局对其重新审查,并成功地让新墨西哥州的地方法院做出暂停受理766的决定,并将558和766这2个专利分开审理,避免让案件复杂化,拖延更长时间。
终于,在2006年5月23号和2007年3月5号,新墨西哥州联邦地方分区法院主审法官布朗宁分别下达了对案件审判结果具有决定作用的“马克曼命令”,并在7月10日宣布了通领科技胜诉的判决书。
事后回想起来,除了要在最快的时间内请最合适、最强有力的律师团外,当初请美国两家律师事务所为通领科技出具的律师函是一个非常明智而且必要的举措。因为这不仅仅是一项非常有用的证据,“即使法官最终认为我们侵权,有这两份律师函作保,也可以见证我们是无心之失,不需要支付赔偿。”陈伍胜表示这就是他们当初义无反顾地接下官司的底气所在。
未来的商业模式?
2005年和2006年,因为和莱伏顿的知识产权官司,通领科技的出口额一直维持在3000万美元左右,完全失去了第一年迅猛的增长势头,原先到2007年产值达到3亿美元的目标也完全泡汤了。而且,因为官司缠身,通领科技不得不几次降价来维持经营,现在他们卖给经销商的价格只有2.5美元,终端售价也不可避免地有所下调。虽然通领科技仍然有30%左右的利润,但发展势头却远不如以前。
官司结束后,陈伍胜第一个想法就是把价格重新提升到原来的水平,把过去两年多的损失弥补回来,但降价容易提价难,况且当时的降价行为其实没有什么长远目标,陈自己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走。
2006年初,已经事先拆卸研究过通领科技GFCI产品系列的GE找上门来,希望陈伍胜能够为他们做OEM,定制GE品牌产品,而GE则可以把通领科技的产品卖入沃尔玛(通领科技的几个产品都只销往美国市场)。“只是,因为当时仍然官司在身,GE显然不愿意介入其中,所以先跟我们签订了其他几个系列产品的生产合同。”陈伍胜解释说。
但陈伍胜心里打起了另一番算盘:GE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思路能够让通领科技体验世界一流企业第一手的管理经验,更何况,GE的产品拥有沃尔玛等全球最大的零售渠道,通过GE,通领科技下一步起点就会更高些。
果然,和GE的合作才开始仅仅几个月,陈伍胜就争取到跟家得宝(Home Depot)谈判的机会,这次,他们将和家得宝共同研发,由家得宝提供设想和概念,通领科技负责从技术和设计上去实现他们的概念。陈伍胜解释说,这个合作是家得宝“橙色行动”中的一部分,是家得宝今年新上任的总裁提出的一种新的经营理念。“我不知道全球有多少企业参与了家得宝的这次‘橙色计划’,至少在中国,我们是唯一的一家。”陈伍胜不无骄傲地表示。而这次合作,通领科技的产品除了能够最终走进这个全美最主要的电器销售连锁之外,还能够如愿以偿地贴上自己的商标。
2007年5月13日,通领科技最终在亚特兰大签下总投资额1亿美元的投资协议,一期投资3000万美元,计划用地1300亩,主要生产GFCI、调光器、定时器这三种产品。
“GFCI等产品大部分原料都是美国采购,且美国的能源价格比国内便宜,加上因为工业园建成后能够解决大约300人的就业,当地政府允诺了非常优惠的税收政策,估计未来在美国生产的成本仅比在国内生产高出10~15%,“但我们的销售价格也可以相应提高,盈利水平可以因此持平。”陈伍胜说。
这个彻底美国化的项目在陈伍胜看来却是异常关键,一则贴近家得宝的美国总部,有利于未来两者的合作,另一方面,他希望通过在美国本地生产,甚至最终在美国上市,和当地经销商零距离接触,提高自有品牌在美国用户心目中的诚信度和美誉度,最终获得最高利润和最大份额的市场。
“有时候你会需要几条腿走路,但有时候把鸡蛋放入一个篮子才能保证最大收益。”陈伍胜若有所思地表示。毕竟通领科技6大产品系列全部都只适合美国市场。
用美式武器自保
今年4月26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贴出公告,正泰集团状告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将在大审判庭公开庭审。这次正泰起诉施耐德是因为,他们在1997年时就MB1小型断路器里的一个零件申请了专利,后来在施耐德天津公司生产的产品里发现了相似运用,正泰怀疑这是仿制,因此诉诸法庭。据说当时拿出来的证据足足有两大纸板箱。官司尚未结束,但正泰和通领科技这么做的思路却足可借鉴。
“其实最好的防守就是反击,就像中国企业总怕美国企业起诉侵权一样,美国企业也很怕中国企业起诉他们。”这句富有中国传统哲学意味的话却出自美国律师事务所Knobbe Martens Olson & Bear LLP(全球最擅长知识产权侵权案的律所之一)的合伙人之口。但是这并不只是希望开拓中国市场的美国律师的评论,事实上,在IP保护这块领域上,中国企业确实太过畏缩。思科起诉华为、通用汽车起诉奇瑞、施耐德起诉正泰,从来都只见外国公司起诉中国公司。
的确,过去一、二十年里,大家依靠着直接抄袭模仿西方产品节约了大量研发成本而迅速发家,在这个心理暗示之下,加上传统上中国人并不喜欢官司缠身,许多人都羞于跟西方企业硬碰硬。但这并不代表这其中就没有我们自己的创新和发明。
但是在美国,出口额一半以上来自与知识产权相关产业,经济增长的40%源于知识产权,IP价值占到GDP的近一半。为了维护IP,美国形成了一支非常专业的律师团队,1800万美国人从事与此相关产业。(叶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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