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加强

〖2007-8-8 13:4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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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江丽
 


     8月4日,北京市城管执法局与北京奥组委法律事物部在北京工人体育馆联合举办了“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拒绝侵权产品倡议活动”,双方联合呼吁广大北京市民牢固树立奥运意识、东道主意识,坚决抵制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营造尊重、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无独有偶,在北京朝阳区香河园街道,一些社区志愿者近日对奥运知识产权进行认真的宣传和保护,在主要的商业区和交通要道悬挂保护奥运知识产权的横幅,放置宣传展板,并发放保护奥运知识产权的宣传资料近千份。

  在迎接2008年奥运会倒计时一周年来临之际,各地再次掀起了保护奥运知识产权的热潮。一场针对围歼奥运侵权产品,遏制侵犯奥运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战役也正式拉开了序幕。    

  违法行为不断出现

  在北京奥运新闻中心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王力军透露,仅在 2006年,北京市工商局查处假冒“奥标”案89件,北京海关查获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案1件。 

  除了明目张胆的侵权,还有很多难以觉察的隐性侵权行为。 比如曾被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峰点名的有“豪雅表”和“新浪网”。两者都并非北京奥运会的赞助商,但在其广告语或者策划活动中都有奥运二字,侵犯了北京奥组委的市场开发权益以及正式合作伙伴和赞助商的权益。 

  陈峰表示,“隐性市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非合作伙伴企业想方设法与奥运会建立虚假或未经授权的联系;非合作伙伴违反各种保护奥林匹克形象和标记使用的法律;非合作伙伴企业故意或非故意地干扰奥林匹克合作伙伴的合法市场开发活动的行为。 

  也有一些商家属于无意侵权。北京奥组委近日向工商部门举报,位于丰台区西四环南路一家餐厅的广告牌侵犯了奥运知识产权,工商执法人员随即赶往这家餐厅。 发现在这家餐馆的上方有广告牌,牌上写的是,预祝2008奥运会圆满成功,上面还有(北京2008)奥运会的会标。奥运会的会标和2008奥运字样,未经奥组委授权,任何人是不得用于商业目的的。对自身的侵权行为,这家餐厅的负责人感到十分惊讶说,没有想到自己侵权了。 

  使用奥运标记、口号一切皆须遵循法度,这是申奥成功带给国人的崭新理念,更是北京2008年奥运会面临的一个关口。

  建立治理侵权联动机制

  尽管全面遏止奥运侵权行为并不容易,但对于即将举办2008年奥运会的中国来说,无论这道题目有多么困难,都必须给出完美的答案。

  今年4月24日北京奥组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会议透露了北京将建立奥运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奥运知识产权保护指挥和综合协调机构,以推进奥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该联席会议是一个由奥组委、工商部门、知识产权局等多个部门参与的常设机构。另外,北京还建立了相应的执法运行机制,该机制能迅速响应权利人和公众的举报,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避免或降低侵权行为的危害,有效保护奥运知识产权。 

  “北京奥组委和举办奥运的城市建立了一个奥运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联动机制,”北京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王力军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在举办奥运城市当中,一旦发生奥运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方面的侵权问题,将有一个快速的反应机制。 这种快速反应体现在24小时的时限:如果在商业销售企业里发生知识产权专利方面的侵权,执法部门工商部门会在24小时内到尽量解决在奥运知识产权专利权侵权 

  多方努力履行承诺

  北京奥申委在2001年1月17日向国际奥委会递交的《申办报告》中,专列章节声明了我国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问题的态度,表示“中国政府遵守《奥林匹克宪章》和国际奥委会有关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规定。”2001年7月13日,申奥成功的欢庆时刻,北京在《第29届奥运会主办城市合同》中再次承诺:确保做好奥林匹克标志、徽记和吉祥物的法律保护工作。至此,北京向世界作出的奥运知识产权保护承诺深入人心。

  几年来,各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自2002年《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实施以来,全国海关系统已查处进出口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货物的案件近百起,侵权货物涉及服装鞋帽、体育用品、轻工、纺织等多种产品。我国海关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工作,赢得了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和北京奥组委的充分肯定。

  北京城管部门在今年开展了保护奥运知识产权专项执法周活动,并结合“反盗版天天行动”活动,严厉打击了各类无照经营盗版光碟及非法出版物的行为。在此次专项执法周中共查处各类侵犯奥运知识产权的案件74件,查扣福娃109套、查处非法书籍357套、光盘1920件张。

  从2007年8月至2008年底,还将在全国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行动期间各地将根据实际情况在2007年8月、2008年1月和2008年4月分别进行3次集中整治行动,在商品流通领域和商标印制领域全面检查奥林匹克标志使用情况,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商品和非法印制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地区为北京、青岛、天津等奥运赛场城市及2008年奥运会火炬传递途经的各省(区、市)以及全国各重点旅游城市。重点环节是奥运特许商品生产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和商标印制领域。重点检查商品为带有奥林匹克标志的纪念币、纪念章、毛绒玩具、体育用品、运动服装、鞋帽、文具等为广大奥运参与者、游客和普通消费者喜爱且易产生奥林匹克标志侵权行为的旺销商品。集中整治的重点市场为各风景名胜旅游区旅游纪念品市场、中外公众所熟知的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城乡结合部、城镇小商品集散地及学校周边地区的小商品批发、交易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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