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名企盛赞中国公正审判
〖2007-8-3 21:5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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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法国公司总裁(左二)向法官赠送写有“正义无处不在”的牌匾
法国博内特里赛文奥勒公司总裁专程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司法审判中维护国外企业合法权益给予高度评价。
8月2日下午,法国博内特里赛文奥勒公司总裁皮埃尔.格罗先生携该公司亚洲区总裁等一行3人专程前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北京一中法院的法官们赠送了书有中文和法文的“正义无处不在”的牌匾,对北京一中法院公正审理涉及法国博内特里赛文奥勒公司的“梦特娇”商标的28件案件表示感谢。格罗先生表示,经过中国法院的公正审理,法国博内特里赛文奥勒公司的在华合法利益获得了保护,增强了该公司在华加大投资的信心。作为法国纺织业协会的董事,他将把对中国司法环境的高度信心如实传达给法国同行及新闻媒体。
负责审理涉及“梦特娇”商标案件的北京一中法院行政庭林民华庭长对此表示感谢。林庭长表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也是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体现。法院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是履行中国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义务,也是中国各级法院的职责,北京一中法院行政庭将认真总结该案经验,并一如既往,依法公正、平等地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国博内特里赛文奥勒公司系驰名商标 “梦特娇”、“MONTAGUT”、“花图形”商标的商标权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法国博内特里赛文奥勒公司在我国商标局就在服装等商品上使用“梦特娇”、“MONTAGUT”、“花图形”等商标进行了注册,并在我国大陆地区进行了持续广泛的使用。2002年11月8日,该公司认为惠州市圣马龙针织服饰有限公司在10类商品上注册的“花图形”、“梦达莉娇”等共计28件商标摹仿了“梦特娇”等三件驰名商标,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该28件商标。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核,支持了法国公司的申请,作出了撤销惠州市圣马龙针织服饰有限公司全部28件注册商标的28件裁定。
惠州圣马公司不服,起诉至北京市一中法院。承办案件的法官们面对堆积如山的案卷材料,作了大量细致的审查工作,并围绕案件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多次认真深入的咨询、讨论、研究。2005年6月,北京一中法院作出判决,维持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作出的28项裁定中的24项裁定,同时认为其他4件裁定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判决撤销了该4件裁定。法国博内特里赛文奥勒公司在24件案件中胜诉,其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的维护。这28件案件经上诉,已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
涉及“梦特娇”等系列商标案的审理在业界产生了很大影响,受到各国商业界的关注。在2006年商标年会上,北京一中法院“梦特娇”系列商标案为蓝本,设计撰写了包括当事人诉辩称、证据举证、认证、事实认定及法院判决理由、判决结果在内的模拟案件内容,参加了模拟法庭的开庭演示。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欧盟商标局)、(美国)国际商标协会以及日本、台湾等近20个国家和地区的会议代表近300人到场旁听。庭审结束后,中外代表报以长时间的热烈掌声,中国法官在案件的审理中的出色表现给予了高度的评价。(龙非/文 常鸣/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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