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蓝星”商标被盗用 法院判决侵权者败诉
〖2007-7-20 8:2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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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江丽
河北一家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擅自使用山东省威海市蓝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图形商标,蓝星玻璃将其告上法庭。近日,河北承德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依法认定蓝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图形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并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
蓝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早在1994年就注册取得了“蓝星”的图形商标,并大力提高商品品质,广泛开展品牌宣传,使“蓝星”的图形商标在市场上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今年3月份,蓝星玻璃发现河北一家企业擅自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蓝星”的图形商标达3个月,侵害了公司的声誉和商标专用权,因此向承德中级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
5月24日,承德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对此案件做出判决,蓝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图形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同时判令河北的这家企业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近日,经过河北省高级法院审核、备案的法院判决书送达蓝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威海市的“中国驰名商标”已增至8件,分别为“山花”“洁瑞”“华夏”“三角”“金猴”“成山”“双轮”及蓝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图形商标。(记者 刘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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