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永康市工商局西城工商所执法人员对经营侵权“伊利”牛奶的王某送达处罚决定书,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处以罚款10万元、就地封存3960件侵权牛奶的行政处罚决定。
3月13日,根据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举报,永康市西城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该市九铃中路某糖酒批发部仓库发现标有“宏兴伊利优酸乳”3183件。检查人员把以上产品和追回的777件“宏兴伊利优酸乳”共计3960件就地封存。
后经查实,今年2月初,当事人王某从河南省孟州市三源公司购进与中国驰名商标“伊利”近似的“宏兴伊利”商标牛奶6882件。但当事人不能提供“伊利”商标的合法授权手续,侵犯了“伊利”注册商标专用权。到案发日为止,王某已销售侵权“伊利”牛奶3629件,损耗70件,库存3183件,总案值达12.7万元。(记者 李冰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