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洋参状告万基洋参侵权

〖2007-7-13 8:1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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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江丽
 


    市场上正在销售的“美国威斯康辛州”花旗参和带有“鹰”牌标记的花旗洋参产品绝大部分竟未获授权。记者昨日(12日)从上海市一中院获悉,美国威斯康辛州花旗参农业总会特地来华维权,将上海康交乐购超市有限公司、深圳万基药业有限公司列为被告之一,索赔3000万元。目前,深圳万基药业有限公司已提出了管辖权异议。

  “有的厂家曾得到美国威斯康辛州花旗参农业总会使用‘鹰’牌标记的授权,但从2005年开始,他们的会员证书已经过期了。”原告方的代理律师昨天告诉记者,会员证书的失效日期就是授权的截止时间。因此,目前市场上绝大部分带有“鹰”牌标记的花旗洋参产品均未获授权。

  花旗参农业总会向法院起诉,称他们于1993年在中国核准注册了“鹰”形图案商标。2006年5月、2007年4月,花旗参农业总会分别在乐购超市、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购得由万基药业生产的“万基洋参含片”和“万基洋参胶囊”,茂名市茂港正韩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正山庄”西洋参产品。上述产品的外包装上印有“Ginseng Board of Wisconsin,Inc.美国威斯康辛花旗参农业总会”的“鹰”形图案商标。

  “上述经销商和生产厂家从未以任何形式授权或许可他们在生产、制作和销售的人参类商品及包装上使用该注册商标,他们的行为侵犯了我们的商标专用权。”花旗参农业总会在诉状中称。原告方的代理律师表示,上海仅是其在全国维权行动的一站,此前他们已在福建、广东、北京等地发起了多起诉讼,大多数已经调解或是判决,多数厂家承认了自己的侵权行为。

  记者从法院获悉,深圳万基药业有限公司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被法院驳回。目前,他们正就管辖权问题提出上诉。
                                                                                           (记者 毛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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