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政策重奖农产品品牌

〖2007-7-4 2:0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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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日前,福建省漳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农产品创品牌工作的意见》,以推动“农产品创品牌活动年”的深入开展。
 
   《意见》提出了农产品创品牌的奖励办法。对新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的企业奖励5万元,新获得证明商标的奖励2万元,新获得福建名牌产品(农业类)或福建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2万元,新获得国家部委认证的有机食品每个产品奖励2万元、绿色食品每个产品奖励1万元。(蓝龙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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